省内各会计师各务所、资产评估机构:

        我会从即日起,凡转发财政部、中注协及本会印发的有关文件,均在《贵州注协通知》上刊登,除急办文件外,一般不再另行发文。在《贵州注协通讯》上刊登的文件,与我会发文具有同等效力,请照此执行。


贵州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二○○二年七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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