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08年度第三期注册会计师

远程视频培训班的通知

(黔注协〔2008] 43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中注协《2008年度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远程教育视频培训计划》(会协[2008]53号)的安排。定于7月初在北京举办以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为主题的第三期注册会计师远程视频培训班,我省同步举办今年第三期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企业破产法》与破产清算实务;

2.《劳动合同法》的制定背景、主要条款释义及案例分析;

3.《反洗钱法》的制定背景和主要条款释义;

4.《物权法》的制定背景和主要条款释义。

培训班由中注协聘请有关专家授课。

    二、培训对象

注册会计师。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737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培训地点:财源宾馆七楼远程教室。

四、报名及报到时间

1.报名时间:各会计师事务所于6516日期间通过中注协行业信息管理系统(培训报名模块)报名,请注明住宿情况。

    2.报到时间及地点:各地区学员于72下午报到(地点:省人大干部培训中心),本市学员于620前到省注协交费并领取资料,于73上午8:00前到培训教室。

    五、费用

1.参加培训每位学员交纳场租、资料、远程视频、餐费(统一安排737日每日三餐)等500元。

2.需住宿的学员交纳住宿费(727日)420元。

3.住宿和用餐地点:省人大干部培训中心(凭券用餐)。

六、其他事项

    1.今年是《继续教育制度》规定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考核周期(07-08年)的最后一年,年内我省还将举办四期培训班。请各所督促注册会计师完成考核周期继续教育学时。

2.培训班将组织结业考试。

3.各会计师事务所应为参培人员安排好工作,保证参培人员的学习时间,确保培训学时达到要求。培训期间不得请假、迟到。凡结业考试与考勤考核不合格者不计算学时。

   

    联系电话:08516831252

    电子邮箱:gzicpa@cicpa.org.cn

    联系人:  马磊

                                 

                                 

                                  二○○八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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