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资产评估行业全面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地方检查办上报检查总结材料及有关汇总表的通知》(财检办字[2004]18号)要求,现将我省资产评估行业全面检查工作总结如下:
一、全省资产评估行业全面检查工作基本情况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强和规范评估行业管理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101号)精神,根据《财政部关于对资产评估行业进行全面检查的通知》(财企[2004]8号)要求,我们结合贵州省资产评估行业的实际,从3月初起至5月底历时近三个月时间,按步骤对全省54家资产评估机构和264名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资质和执业质量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面达100%。
检查工作主要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3月上旬,转发文件,宣传动员,成立检查领导小组。第二阶段,3月中、下旬,各评估机构按文件内容和要求进行自查。第三阶段,4月20日至5月27日,组织检查组到评估机构进行实地检查。
通过全面检查,摸清了各评估机构的基本情况,发现了存在的问题,找出了与规定和规范的差距。
从这次检查的情况看,资产评估机构大多符合基本要求;机构内控制度、各项规章制度基本建立;注册资产评估师在执业过程中基本履行和遵守了相关道德准则规范;在抽查的评估报告中,未发现虚假报告。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现将检查工作情况分述如下:
(一)成立省检查领导小组,加强动员宣传
省财政厅党组和厅领导对资产评估行业的全面检查工作十分重视,在有关会议上强调了进行行业检查的现实意义,并责成有关部门把这项工作抓实做好。为有领导、有组织和有计划地开展这次检查工作,经厅领导研究决定成立“贵州省资产评估行业全面检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季可副厅长担任,副组长由王先耕经济师担任,有关业务处处长、省注协秘书长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省注协秘书长程智明兼任办公室主任,评估处处长王一鹏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检查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检查的各项具体工作,办公室设在省注协秘书处。
3月初,省财政厅以黔财评[2004]5号文向各市州地财政局和各资产评估机构全文转发了财政部财企[2004]8号文件,并对全省资产评估行业的检查工作做好具体安排部署,要求各市州地财政部门要切实做好检查时的支持配合工作,规定各资产评估机构从发文之日起至3月31日之前,按规定要求认真做好自查工作,不得草率、不得走过场,要如实填报有关表格,同时做好迎接省检查办检查小组实地检查的准备。3月31日,在省财政厅召开的各市州地财政局资产评估工作会议上,厅王先耕总经济师就资产评估行业全面检查工作,作了动员。
为扩大宣传范围,接受社会监督,省财政厅印发了国务院101号、财政部8号及财政厅的转发文,省检查办利用《贵州注册通讯》行业刊物,全文进行了登载,扩大检查工作的影响面。省财政厅为保证检查工作得以顺利开展,拨付了检查经费5万元。
(二)认真布置、组织和监督各评估机构的自查工作
安排自查,是各评估机构根据有关规定、规章、准则,对照检查自己找差距的最好机会,通过自查,可以发现自己的不足和存在的问题,并可在检查组到来之前进行整改和完善。
评估机构对自查工作都非常重视,有的及时召开员工大会,成立自查小组,组织专人对三年来的评估档案资料进行全面清理,按要求填制表格。
省检查办在检查文件发出后,随时注意和跟踪各机构的动态,如有问题,及时帮助解决。由于相互配合,全省54家评估机构都按时完成了自查工作和上报了有关表格。
(三)组织检查组,抓好实地检查
我省现有资产评估机构54家(到2004年3月底),其中专营15家,兼营39家;有限责任46家,合伙制8家;省外分所5家(见贵州省资产评估机构、执业注册资产评估师分布表),具备证券业务评估资格的3家。全省有执业资产评估师264人。
省财政厅领导对这次实地检查十分重视,专门从财政部门和资产评估机构抽调了16名业务骨干(资产评估机构参加检查的为具有5年以上执业时间、部门以上负责人的注册资产评估师),组成4个检查小组,负责对全省54家评估机构进行实地检查,检查面为100%。
1、召开检查人员动员培训会,提高检查能力
为了搞好这次实地检查工作,省检查办于4月19日召开检查人员动员、培训会议。检查办主任程智明讲了这次分组到各地实地检查的目的意义,详细讲解了检查的内容、步骤和方法,并组织大家学习了国务院101号、财政部8号、省财政厅实地检查的通知及相关的法规、准则等。省检查办副主任王一鹏对检查组到各地机构检查过程中应注意的事项提出了要求。检查办有关工作人员对进行实地检查的程序、有关检查表的填制等具体工作进行了讲解。通过动员培训,全体检查人员提高了对资产评估行业进行全面检查的认识,统一了检查的标准。检查人员通过培训学习,出发之前心里有了底,对搞好实地检查工作充满了信心。
2、实地检查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各检查组按照财政部财企[2004]8号文件中检查内容的规定,对资产评估机构设立条件、注册资产评估师的执业资质、内部管理制度和质量控制制度、以及2001年至2003年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的质量等进行了检查。检查的方法是,先听取被查机构的全面情况汇报,然后分项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存在的问题,机构主要负责人应签字(并盖单位公章)认可,如有异议的,书面说明,也可提出复议。
4个检查组从4月20日至5月27日,先后完成了本组分配的检查机构任务。省检查办在检查完毕后,分别听取了4个小组的全面汇报。从54家评估机构在2001—2003年度中出具的6083份评估报告(具有证券业务评估资格的报告除外)中抽查了466份,抽查率为7.66%。检查布置时要求至少抽查报告的10%,在实际检查中,有的机构出的报告少,进行了全部检查,抽查率达到100%。财政部检查办下发第6期《检查快报》后,按其规定执行,即选择过去3年的8份报告翻阅,再从中抽查4份。以下简述各项检查的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1)资产评估机构的资质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根据《资产评估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通过对被查机构的检查,有的机构符合条件,有的基本符合规定。但有3家机构只有2名注册资产评估师,2家机构只有1名注册评估师。其中1家的1名注册资产评估师还正在办理转所手续。另1家评估机构,主要业务是矿产资源评估,有3名矿业权评估师,无注册资产评估师。
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资质,大部分符合规定,但是有少部分人员关系没有转到人才交流中心,个别没有完全脱钩,仍为兼职。
(2)评估机构内控制度的制定和实施情况有的存在问题
经检查,专营机构基本都制定了内部管理制度和质量控制制度等。但部分兼营机构没有制定评估专门的内控制度,只在会计师事务所中设立了评估部,少数机构未制定“评估业务操作规程”。
(3)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质量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执业质量,是评估机构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对于执业质量,是我们这次检查的重点。经检查,大部分报告基本符合规则、准则要求,从抽查的评估报告中,还没有发现有虚假不实的评估报告。但不可忽视的是,有的报告确实存在不少问题,有的问题应引起执业机构的高度重视。
①有一家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及其相应的工作底稿,未按规定进行归集、整理、装订和归档,至使检查组看不到评估报告和相应工作底稿。
②部分机构的评估报告工作底稿规范性差,收集的资料不完整,有的缺少的内容比较多,有的没有装订成册,有的没有专人管理。
③有的评估师未按规定在评估报告上盖章并签名。有的报告只一名评估师签字,另一名则为土地估价师或造价工程师签字。
④评估报告三级复核不到位较为普遍,有的没有三级复核记录,有的流于形式。
⑤有的报告中无估评计划,有的没有产权证明和资产占有方的承诺函;有的无评估工作小结;有的甚至无业务约定书等。
⑥有个别抵押贷款评估报告没有签订协议,无委托方及占有方资料、评估申请表等情况。
⑦有的报告现场记录简单粗糙,有的无询价记录或取价依据,有的计算过程简单,有的报告正文中无“评估方法”,无评估明细表等。
⑧有个别整体评估报告未用收益法验证或进行说明。
⑨有的将一般的咨询报告或财务询价报告作为资产评估报告处理,但又未严格遵循资产评估操作规程办理。
⑩对应收帐款,有的无函证记录,评估方法及评估结果随意性较大。部分报告中对存货的清查记录在数量上未达到40%,价值上未达到60%。评估业务普遍达不到收费标准。有的地区、少数机构互相压价竞争,有的收费只有收费标准的50%甚至更低。由于收费低,为降低业务成本,只好偷工减料,影响执业质量。
经实地检查,全省资产评估机构(除具备证券资格3家所外) 2001—2003年度评估业务收入共4,874.56万元,评估总值计 3,595,071.14万元。
(四)对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分析
1、评估行业还未引起社会的普遍关注和重视。一是行业宣传力度不够,至使社会大部分人员不知道资产评估是干什么的,即使企业、单位、债权人委托了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那是因办国家有关规定需要他进行评估,是被动的,不是主动的,是为了应付有关需要。二是政府有关部门没有高度重视资产评估行业的存在和发展,有的从部门利益出发,肢解资产评估业务市场。
2、资产评估行业法律、法规、准则、规则不健全,行业主管部门的反复变换,引起执业人员的思想波动,影响执业质量的规范化。
3、资产评估收费过低,是影响执业质量的又一重要原因。现行收费标准是国家物价局1992年制定的,十多年过去了,情况变化很大,收费标准偏低,且还受有关政府部门的干预,加之评估机构之间相互压价、无序竞争,为降低评估项目成本,只好简化程序,省去有关过程,评估质量得不到保证。
4、资产评估机构及注册资产评估师普遍风险意识、质量意识淡薄,职业道德有待提高。对现有的资产评估规则、规范不严格执行,重效益轻质量、轻风险,对违规违纪行为带着侥幸心理。
5、资产评估机构有待进一步规范,注册资产评估师的执业水平和胜任能力有待提高。要加强对资产评估师的后续教育培训,不断更新知识,培训要重实效。
6、资产评估行业监督检查力度不够。检查要重实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督促被查机构逐项改正。
(五)对存在问题的机构限期整改
检查工作结束后,省检查领导小组召开专门汇报会,省检查办向省财政厅等领导汇报了检查的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会议研究决定:
1、对于评估师少于规定人数的评估机构,暂停执业,并限期进行整改,达到条件的再恢复执业。对于没有评估师的评估机构,限期达到规定人数,达不到的予以撤销。
2、对于少数注册资产评估师未完全与原单位脱钩或人事档案未转到人才交流中心的,应暂停执业,限期改正。逾期仍未按规定办理的,注销执业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转为非执业会员。
3、对举报、反映的问题,要一件一件的调查核实,纳入检查的内容,待检查工作结束时一并按规定处理。
4、省检查办根据上述决定,对存在问题的47家资产评估机构分别下达整改通知,要求限期改正,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整改情况书面报省检查办。省检查办拟将经整改后仍达不到规定要求的,按规定程序分别情况报省财政厅或自律行业进行处理。并报财政部检查办核批。
二、检查特点分析
(一)领导重视规模空前。对这次检查工作的重视程度,上至国务院的批示,财政部的统一安排部署,下至各省各级财政部门的领导,对这次检查都非常重视,并有组织、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全国检查办还及时下达有关指导文件,指导和解决各地检查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从规模上看,是评估行业全国统一的、最大的一次检查行动,涉及到每家评估机构的方方面面。
(二)按照方案,周密部署。按照财政部的统一计划,结合我省实际,建立了检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进行了周密的安排部署,分层次、分阶段地做好各项工作。
(三)根据法律法规,认真进行检查。按照财政部的统一部属,我省按照检查的有关规定,认真进行了宣传动员,督促机构自查和组织检查实地检查,按时按计划内容完成了检查任务,并将按有关规定对存在问题的资产评估机构及注册资产评估师进行相应的处理。
(四)团结协作,配合检查。这次全国性的资产评估行业全面检查,是脱钩改制后的又一大规模统一行动,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为了搞好这次全省的行业检查工作,在检查领导小组及检查办公室的成员中,都有省财政厅及有关处室的领导和负责人参加,以便在工作上协调,政策上把关,同心协力共同搞好检查工作。
二00四年七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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