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已发布并将于2007年1月1日起全面施行。为确保我省注册会计师尽快掌握执业准则且执行到位,按照中注协及省注协的要求和安排,今年下半年组织全省注册会计师开展执业准则培训。为使培训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执业准则培训对象和目标

    从7月起到年底用半年时间开展执业准则培训,确保我省每名执业注册会计师都能轮训一遍,为2007年1月1日全面实施新执业准则体系提供保障。对非执业会员组织培训,使其能基本了解新执业准则体系的各项要求。

    二、执业准则培训和考核方式      

    按照中注协培训计划安排,我省执业准则培训采取参加国家会计学院面授、远程视频、观看教学光盘并安排辅导老师进行答疑和分组讨论等培训方式。

    每期培训都组织结业考试,考勤与考试合格者予以确认执业准则培训学时。

    非执业会员培训着重于了解新执业准则体系的基本要求,不作考试安排。

    三、执业准则培训班计划

    1.参加三个国家会计学院面授培训班

    我省按中注协执业准则培训计划要求选派监管人员、辅导师资、部分大中型事务所人员参加国家会计学院面授培训班。参加培训人员10名。

    2.组织远程视频教育培训班

    举办四期远程视频教育培训班,时间分别集中安排在8月份和10月份(详见附件1),其中三期学习时间7天,一期学习时间15天。每期培训人员120人左右。

    3.教学光盘(录像)培训班

    举办两期教学光盘(录像)培训班,时间分别安排在11月份和12月份(详见附件1),学习时间暂定每期7天。每期培训人员80左右。

    4.非执业会员培训班

    举办一期非执业会员培训面授班,时间安排在11月份,学习时间暂定1天。

    四、培训地点

    1.远程视频教育培训班地点(财源宾馆七楼会议室)。

    2.教学光盘(录像)培训班地点(另行通知)。

    五、培训内容与老师

    远程视频教育和教学光盘(录像)培训班均由中注协聘请编写执业准则的有关专家主讲,我省安排参加面授培训的辅导老师和监管人员授课及进行答疑、讨论等。

    六、培训费用

    各事务所可根据本所及参陪人员情况选择以下交费标准:

    1.需要协会安排食宿的

    远程视频教育和教学光盘(录像)培训班(7天学习)收食宿费、场租资料费1000元;

    远程视频教育(15天学习)收食宿费、场租资料费2100元。

    2.不需要协会安排食宿的

    远程视频教育和教学光盘(录像)培训班(7天学习)收场租资料费200元;

    远程视频教育(15天学习)收场租资料费400元。

    七、报名要求

    各会计师事务所应按照《贵州省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培训班名额分配表》(附件2)中的名额数,安排本所人员参加培训。凡执业注册会计师人数在5人(含5人)以上的,四期远程视频教育培训班和第一期教学光盘(录像)培训班(11月份)都必须分别安排人员参加;执业注册会计师人数在5人以下的可根据事务所情况安排本所人员参加其中一至二期培训。

    已在五、六月份参加第一、二期远程视频培训且培训合格的执业注册会计师(合格名单另行通知)也必须参加执业准则培训。该批人员安排参加第六期教学光盘(录像)培训班(12月份),培训合格后可视作已达到2007年培训学时要求。

    八、其他事项

    1.请各会计师事务所于7月24日前将《执业准则培训班报名表》(附件3)报送省注协培训部。

    2.培训时请各执业注册会计师自带《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一书(该书已发给各事务所)。

    3.培训期间一律不准请假。

    4.省注协将根据报名情况进行统筹安排,调配各期培训人员。

    5.每期培训不再另发通知,如有变动省注协培训部电话通知各会计师事务所,请各所自行向本所人员传达。

附件:1、执业准则培训班计划安排表
     2、执业准则培训班名额分配表
     3、执业准则培训班报名表

                                  

                                    

                            二○○六年七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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