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笔者通过对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工作的检查与调研,特别是今年亲身参与了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核查工作,发现相当一部分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工作总体上不容乐观,其现状堪忧,急待引起政府主管部门、社会和行政事业单位领导的关注。
一、现状
——会计档案管理松弛。有的单位会计主管人员工作变动不办理会计档案移交手续,有的会计档案的保管年限不按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发布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没有及时清理申报销毁,有的会计档案随便堆放,虫蛀鼠咬无人问津……致使会计档案残缺不全。如某单位缺2001年11月第1本和2002年5月第4本会计凭证。
——建帐不齐全。如某单位2002年9月末的固定资产科目余额为1,447,442.90元,因未设置明细分类帐进行明细记录,致使单位资产流失严重。
——总帐不平衡。如某单位
——账账不符。如某单位2003年末总账“应收账款”科目余额为2,801,564.76元,明细账余额为2,915,879.76元,明细账余额比总账余额大114,315.00元。
——登账无依据。如某单位1997年12月固定资产和固定资金科目分别登记172,839,00元,查无依据;该单位1998年现金日记账户反映:存入801000949号账户存款5笔,金额232,701.76元,有原始凭证1张,金额13,332.96。无原始凭证的4笔,金额219,368。80元;支取7笔,金额209,368.80元,有原始凭证1张,金额30,000.00元,无原始凭证6张,金额179,368.80元。
——结帐不符合规定。有的帐户余额用铅笔书写,有的对需要发生额的账户不结出累计、年度发生额;有的账户余额结在当月发生额的上一栏,有的不在月、季(累计)、年度合计金额栏划红线;有的随便涂改帐簿,致使会计账簿不整洁规范。
——记账凭证与原始凭证不符。如某单位1998年1月51号凭证,银行存款增加应为508,000.00元,误为415,000.00元,少作93,000.00元,银行存款减少150,000.00无依据;某单位2004年2月3号凭证支付业务费收据为30,000.00元,记账凭证为40,000.00元,多计10,000.00元。
——错作会计科目。如某单位将职工经手汇款为单位购微机设备,汇款时错记“预付账款”科目;而报账时却贷记“应收账款”科目;将职工住院借款3,000.00元。误以“经费支出”列支;将施工单位领集资建房工程款50,000.00元,误以“经费支出”列支。
——无账簿记录。如某单位2000年4月59号凭证反映;从某驻华大使馆汇入茶叶培训中心基建款687,921.71(美元换算人为人民币),虽然填制了记账凭证,但既没有汇入当月科目汇总表,又没有在总账上记录反映;该单位1998年2月49凭证收职工集资建房款679,500.00元,记账凭证科目汇总表均列入应付账款科目核算,而登记总账时却记入“事业收入”科目,且明细账也无记录。
——付款无依据。如某单位2000年8月60号凭证,转账支票支付罚款9,300.00元,无收款单位的收款凭证;又如1997年12月21号和22号凭证无任何依据分别以转账支票拔款100,000.00元和12,000.00元,均以“XX局垫付”挂账。
——会计手续不齐全。如某单位2000年2月24号凭证以现金支付XXX借款10,600.00元、2000年12月127号凭证以现金支付XXX借款700.00元、2000年12月213号凭证报销购桑塔纳小车及差旅费共计220,263.00元,均无领导审批意见。
——会计凭证不认真审核。有的单位对出纳填制的记账凭证不认真审核,即据以登账算账,差错现象相当严重。如某单位2001年的会计凭证差错115起,差错率达15%以上。
——调账无依据。如某单位1999年12月127号凭证以“调账”为由作借记专款支出,贷记应付账款—各站专款224,288.94元、2004年元月和2月以“冲账”为由分别冲销3人借款48,445.00元,既无调账说明,又无调账依据。
——凭证漏汇总。如某单位2002年2月、6月、7月漏汇总5套记账凭证,涉及事业支出、应收账款、专款支出等3个科目的借贷方金额分别为3250.00元。
——漏作原始凭证。如某单位1998年1月44号凭证,漏作汇入专款250,000.00元
——凭证丢失。如某单位
——存款转移不留依据。如某单位1998年1月和2000年9月以“调职工福利”和“借款”为由从基本账户转出共计25万元,存入银行的另一个存款账户,汇往各县18万元,先后4次提现金72,437.07元。以上存款转移和从银行提取现金,既不留原始凭证,又不作账簿记录。
二、成因
——专业素质低。如某地区行政事业单位2006年末的会计人员达2000余名,60%以上的会计人员均未受专业教育,有的未经培训即上岗。
——人员不稳定。不少单位的主办会计随着领导班子的调整而频频更换。如某单位2002年以来,领导班子调整了3次,主办会计亦三易其人,致使会计基础工作薄弱。
——《会计法》贯彻实施难度大。有的单位领导以权代法,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的现象依然存在;有的单位领导无理干预单位会计核算,故意刁难、排挤、调离敢于坚持原则的会计人员等不法行为得不到有效遏制,严重地挫伤了会计人员的工作极积性。
——工作不安心。在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会计人员认为行政职务上不去,专业技术职务门坎高,工作再好都没有前途,只好马马虎虎混日子;有的因坚持原则而被“冷落”;有的对少数的胡作非为既不愿意同流合污,也不敢抵制,工作得过且过;凡此种种,造成会计基础工作每况愈下。
——监督弱化。财政部门只管对行政事业单位的经费拔款,而对经费拔入单位会计工作的合规性、合法性则无暇过问;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只要求所属部门和单位的经费不超支,能保证各项工作正常运转,至于所属单位的会计工作,应由财政部门监督指导;行政事业单位的领导则认为单位的会计工作好坏无关紧要,只要不超支就“万事大吉”;由此造成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工作无人问津。
三、对策思考
——大力宣传《会计法》。贯彻实施《会计法》是一项涉及社会政治、经济各个领域、各条战线、各个系统、各个部门、各个方面的社会工程。因此,《会计法》的贯彻实施必须动员全社会的力量,争取全社会的理解和支持。建议在全国范围内利用报刊、广播、电台、专题讲座、知识竞赛、文艺活动等形式深入持久、大张旗鼓地宣传《会计法》,提高全民的法制意识,为贯彻实施《会计法》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以身作则。会计人员要高标准严要求,做学习、贯彻、执行《会计法》的典范,认真履行《会计法》赋予的光荣职责,严格遵守会计职业道德、法律、法规和制度,依法办理会计事务,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规范经济行为,提高会计工作水平。从根本上解决会计基础工作薄弱、会计数据失真、会计资料失实、会计监督不力、财经纪律松弛、管理混乱,资产流失严重等问题,当好人民的“经济卫士”。
——稳定队伍。只有稳定的财会队伍,会计基础工作才有可能稳定、巩固、提高。建议行政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对在岗会计人员进行一次普查,凡不具备任职条件或无会计证的上岗人员,通过培训考试未合格者,不得继续从事会计工作。对无故撤换的会计主管人员要查明原因妥善安排。彻底改变财会队伍不稳定的现状,确保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提高素质。要采取多渠道,多途径、多形式培训会计人员。一是短期培训。各级财政部门要针对目前存在的有代表性、普遍性的问题,分对象、分层次举办短期培训班,争取近两年内对在职行政事业领导和会计人员分期分批轮训一次。二是思想教育。对会计人员进行党的基本路线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法规制度教育,不断提高会计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通过上述工作,培养一支政治思想好、原则性强、专业素质高,能适应现代化行政事业管理需要的新型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队伍。
——明确职责。行政事业单位应根据《会计法》、《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法规,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会计主管、记账、稽核、出纳等各个会计岗位的职责范围。从会计凭证审核、记账、凭证编制、汇总、会计账薄登记、账目核对、会计报表编制、债权债务清收、资产盘点交接到会计档案管理等都落实到人。并把岗位职责与会计人员的经济利益捆在一起,按月检查,当月兑现奖惩。
——设置专业技术职务。行政事业单位要根据规模大小,设置高、中、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职务,实行岗位聘任制,按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工资领取报酬。目前,关键是要改革和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考核考试制度,取消不必要的考试项目,如外语。
——加强督促检查。一是配备会计巡视员。财政主管部门要配备3—5名熟悉会计基础知识、事业心强、工作认真负责的专职会计巡视员,经常深入行政事业单位检查、督促其按照会计法规用账、登账、报账、算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二是开展检查、评优。行政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每年集中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主管人员1—2次,组成若干检查小组,深入行政事业单位对其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会计档案等进行认真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及时向行政事业单位领导通报。三是行政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要在检查、评优上下功夫。“检查”,即定期(每处季度)或不定期集中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主管人员,深入行政事业单位对其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会计档案等进行认真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及时向行政事业单位领导通报;“评优”,即开展以会计基础工作,财务分析、执行财会制度和财经纪律为主要内容的竞赛评比活动,对优胜单位,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阅读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