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财政厅2000年11月3日“关于印发《财政厅各处职责范围暂行规定》的通知”(黔财人教字[2000]66号)中,贵州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的职责范围如下:

     负责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机构和注册资产评估师的监督、管理协调工作。审批和管理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和相关行业组织会员。组织实施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的全省统一考试。组织贯彻注册会计师行业、资产评估行业、税务代理行业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执行;拟订全省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行政管理规章制度及办法、执行准则、规则和职业道德守则等;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组织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和注册税务师的执业资格和情况进行的年度检查。对注册会计师行业、资产评估行业和税务代理行业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罚意见。制定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和注册税务师继续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注册会计师行业、资产评估行业和税务代理行业之间的业务交流;维护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和注册税务师的合法权益;指导地区注册会计师协会代办处的工作。为相关专业服务行业提供人事代理服务。     办理财政厅授权的有关工作。


(阅读次数: